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6.08.01. 局企字第0九六00一六三二二號函 (96.8.1)
函詢各機關學校工友參加英檢測驗有關公假及補助報名費
核給之疑義
主旨:有關各機關學校工友(含技工、駕駛)參加英檢測
      驗得否核給公假及補助報名費一案,請  查照。
說明:
  一、依黃○○君民國96年 7月20日致本局局長信箱電子
      郵件辦理。
  二、查工友管理要點第10點規定,工友請假,各機關應
      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其相關規定辦理。另查公
      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4條第 1項第2 款規定略以,公
      務人員參加政府舉辦與職務有關之考試,經機關長
      官核准者,給予公假。複查本局民國95年 8月30日
      局力字第0950063585號函送本局召開研商95年行政
      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「提升公務人員英語能力改進
      措施」第 1次對策會議結論略以,為積極推動公務
      人員通過英檢,達成年度目標值,各機關應鼓勵所
      屬公務人員參加英檢,對於上班時間參加英檢測驗
      ,並向機關事先申請者,給予公假,惟其日數及次
      數由機關視業務需要核給;於例假日參加英檢測驗
      ,並向機關事先申請者,按應考時間給予補休,分
      階段考試者亦同,惟其日數及次數由機關視業務需
      要核給。
  三、又查本局民國96年 1月25日局考字第 09600010341
      號函略以,公務人員參加英檢初試未通過者,報名
      費由機關給予半數之補助;參加英檢初試通過,再
      參加複試未通過者,其初試報名費由機關全額補助
      ,複試報名費則由機關給予半數之補助。另各機關
      於達成行政院所訂通過英檢人數之年度目標值前或
      後均可秉持鼓勵措施之精神,考量預算經費運用情
      形,自行斟酌處理。
  四、有關各機關學校工友參加英檢測驗得否核給公假與
      補助報名費一節,茲因各機關學校工友主要從事勞
      務性工作,其參加英檢測驗,是否符合上開公務人
      員請假規則,有關參加與職務有關考試核給公假之
      規定,請視機關性質及工友工作內容,秉持政府鼓
      勵全民提升英語能力之旨,於工友向服務機關事先
      申請時,由各該機關參照上開規定自行衡酌處理。
      (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6.08.01.  局企字第0九六
      00一六三二二號函) 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宇無倫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